選項A,B:房屋買賣,以成交價格作為計稅依據,成交價格包括承受者應交付的貨幣(40萬元)、實物(80萬元)、無形資產或其他經濟利益對應的價款;所以甲企業用原材料換取乙企業廠房應納契稅=(80+40)×3%=3.6(萬元)。選項C,D:房屋互換,以互換房屋的價格差額為計稅依據,互換價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貨幣、實物(商品)、無形資產或其他經濟利益的一方繳納契稅;所以甲企業用廠房換取丙企業辦公樓應納契稅=50×3%=1.5(萬元)。

2
首贊
(0/1000)
評論

1101:加油向著中級努力!
4天前
評論
首贊

冷靜的跳跳糖: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
5天前
評論
首贊
推薦帖子

初級考試交流圈
初級考試交流圈,一起攜手努力通關呀!
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