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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項A:個人獨資企業對外投資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紅利,不并入企業的收入,而應單獨作為投資者個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應稅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選項E:個人對企事業單位承包、承租經營后,工商登記仍為企業的,承包、承租人對企業經營成果不擁有所有權,僅按合同規定取得一定所得的,應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
選項E:個人對企事業單位承包、承租經營后,工商登記仍為企業的,承包、承租人對企業經營成果不擁有所有權,僅按合同規定取得一定所得的,應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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