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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出售或用于加工非應稅產品,消費稅不能抵扣,要計入成本,倒推金額是(75+10)/(1-15%)=100
如果是用于加工應稅商品,消費稅可以抵扣就不計成本,75+10=85
運輸費增值稅可抵扣不計成本,加工應稅85+3=88,
直接出售100+3=103
如果是用于加工應稅商品,消費稅可以抵扣就不計成本,75+10=85
運輸費增值稅可抵扣不計成本,加工應稅85+3=88,
直接出售100+3=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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