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00)
有關商品房的銷售廣告和宣傳資料為要約邀請。但就商品房開發規劃范圍內的房屋及相關設施所作的說明和允諾具體確定,并對合同的訂立以及房屋價格的確定有重大影響的,視為要約,該內容即便沒有載入商品房買賣合同,也屬于合同的組成部分,當事人違反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評論
首贊
(0/1000)
評論
推薦帖子

注會考試交流圈
注冊會計師考試交流
加入
應網絡實名制要求,完成實名認證后才可以發表文章視頻等內容,以保護賬號安全。 (點擊去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