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業和小微企業怎么劃分
李青耘
于2018-05-31 10:59 發布 ??6488次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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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艷老師
職稱: 注冊會計師,省會計領軍人才,中級會計師,中級經濟師
2018-05-31 11:03
作者:知乎用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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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2011年7月4日,工信部等四部門聯合發布《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企業規模的劃分如下(區分不同行業)(一)農、林、牧、漁業。營業收入2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營業收入5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營業收入5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營業收入5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目前我國中小企業已過800萬家,占我國企業總數的99%。 Δ工業。中小型企業須符合以下條件:職工人數為2000人以下,或銷售額30000萬元以下,或資產總額為40000萬元以下。其中,中型企業須同時滿足職工人數300人及以上,銷售額3000萬元及以上,資產總額4000萬元及以上,其余為小型企業。 Δ建筑業。中小型企業須符合以下條件:職工人數3000人以下,或銷售額30000萬元以下,或資產總額為40000萬元以下。其中,中型企業須同時滿足職工人數600人以上,銷售額3000萬元及以上,資產總額4000萬元及以上,其余為小型企業。 Δ批發和零售業。零售業須符合以下條件:職工人數500人以下,或銷售額15000萬元以下,其中,中型企業須同時滿足職工人數100人及以上,銷售額1000萬元及以上,其余為為小型企業。批發業中小型企業須符合以下條件:職工人數200人以下,或銷售額30000萬元以下。其中,中型企業須同時滿足職工人數100人以上,銷售額3000萬元及以上,其余為小型企業。 Δ交通運輸和郵政業。交通運輸業中小型企業須符合以下條件:職工人數3000人以下,或銷售額30000萬元以下。其中,中型企業須同時滿足職工人數500人以上,銷售額3000萬元及以上,其余為小型企業。郵政業中小型企業須符合以下條件:職工人數1000人以下,或銷售額30000萬元以下。其中,中型企業須同時滿足職工人數400人以上,銷售額3000萬元及以上,其余為小型企業。 Δ住宿和餐飲業。中小型企業須符合以下條件:職工人數800人以下,或銷售額15000萬元以下。其中,中型企業須同時滿足職工人數400人以上,銷售額3000萬元及以上,其余為小型企業。
所得稅上說的小微企業的條件
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并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
1、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
2、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