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師,我想問一下,2017年1月支付了2016年12月租金,2016報所得稅匯算清繳時,忘記把這筆租金記入成本,那么2017年的匯算清繳所得稅時,能做直接納稅調減嗎?
答: 這個就不是2017年的費用,因此不能計入2017年的費用
2016年所得稅匯算清繳,2016年的發票,2017年1月獲得,記入2017年的費用里了,所得稅在2016年扣,還是2017年扣
答: 你好,在17年
報考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對學歷有什么要求?
答: 報名中級資格考試,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我做2016年匯算清繳的時候,發現上一財務把公司租金2萬元(租金期限2016年7月至2017月6月)一次性計入費用,所以當時利潤調增了1萬元(這1萬元應計入2017年的費用才對)?,F在我賬面上2017年利潤總額10萬元,那么做2017年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的時候,這上面調整的1萬元應該怎么算,這1萬元租金我再2016年有發票的
答: 2017年應當納稅調減1萬元。


陽光 追問
2018-05-24 14:10
江老師 解答
2018-05-24 14:35
陽光 追問
2018-05-24 15:35
江老師 解答
2018-05-24 1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