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你好,我對這個規定解讀不是很透徹,麻煩老師幫解疑一下,謝謝
答: 你好,比如收入1000萬,發生廣告費200,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準予扣除,也就是150萬當年扣除,超過的 50萬結轉以后年度扣除
老師,我咨詢一下,營銷策劃的費用,可以100%稅扣除嗎?《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 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不超過當王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答: 同學你好 都可以稅前扣除 只不過不能超收入的15% 超過的部分以后年度扣除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4)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被審核單位2019年度稅前實際列支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0.00元,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第四十四條、《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稅務事項銜接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98號)第七條、《關于企業所得稅執行中若干稅務處理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202號)第一條、《關于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48號)及《關于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41號)文件的規定,本年符合條件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0.00元(實際列支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0.00元-不允許扣除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0.00元),本年計算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扣除限額(銷售<營業>收入0.00元×稅收規定的扣除率0.00%),審核確認稅收金額0.00元,以前年度累計結轉扣除額0.00元,本年扣除的以前年度結轉額0.00元,按照分攤協議歸集至其他關聯方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0.00元,按照分攤協議從其他關聯方歸集至被審核單位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0.00元,本期無發生,稅審底稿還計算括弧的公
答: 您好,您具體問題是什么


LL 追問
2018-05-09 14:45
鄒老師 解答
2018-05-09 14:52
LL 追問
2018-05-09 14:56
鄒老師 解答
2018-05-09 1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