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您好,我們是一家做電瓶車換電柜的A企業,生產制造銷售一體的,換電柜里面含有軟件,是關聯企業B企業研發的,,今年B企業按照不同產品的模塊,另外細分好幾款軟件,無其他同類產品市場價,總軟件利潤率暫定10%,老師,請問這幾款軟件產品的價格如何定價比較合適,是根據固定單價不變,利潤率統一是10%比較好,還是輕微浮動,保證總利潤率為10%比較合適?
湯@煮面℡
于2024-07-03 11:26 發布 ??145次瀏覽
- 送心意
微微老師
職稱: 初級會計師,稅務師
相關問題討論

同學,8%左右,根據你情況而定
2019-04-08 14:14:56

您好,輕微浮動,保證總利潤率為10%比較合適
2024-07-03 11:30:23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出《關于嵌入式軟件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92號,對嵌入式軟件銷售增值稅退稅政策再次予以明確。通知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隨同計算機網絡、計算機硬件和機器設備等一并銷售其自行開發生產的嵌入式軟件,分別核算嵌入式軟件與計算機硬件、機器設備等的銷售額,可以享受軟件產品增值稅優惠政策。凡不能分別核算銷售額的,仍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若干政策的通知》(財稅[2005]165號)第十一條第一款規定,不予退稅。”
嵌入式軟件銷售額=嵌入式軟件與計算機硬件、機器設備銷售額合計-[計算機硬件、機器設備成本×(1%2B成本利潤率)]
成本是指,銷售自產(或外購)的計算機硬件與機器設備的實際生產(或采購)成本。
成本利潤率是指,納稅人一并銷售的計算機硬件與機器設備的成本利潤率,實際成本利潤率高于10%的,按實際成本利潤率確定,低于10%的,按10%確定。
稅務機關應按下列公式計算嵌入式軟件的即征即退稅額,并辦理退稅:
即征即退額=嵌入式軟件銷售額×13%-嵌入式軟件銷售額×3%
根據財稅[2008]92號規定,嵌入式軟件生產企業應把握以下幾個方面:
(一)軟件、硬件收入分別核算:
企業進行會計處理時,必須分別核算嵌入式軟件與計算機硬件、機器設備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或核算不清的,不能享受軟件退稅政策。
(二)嚴格按照公式計算確定即征即退軟件銷售額
嵌入式軟件銷售額應根據嵌入式軟件與計算機硬件、機器設備銷售額合計-[計算機硬件、機器設備成本×(1%2B成本利潤率)來確定,實際成本利潤率高于10%的,按實際成本利潤率確定,低于10%的,按10%確定。
由于即征即退軟件銷售額按上述公式計算確定,因此,原財稅[2006]174號規定的“按照軟件成本占軟、硬件總成本的比例確定即征即退軟件收入,享受有關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
2024-04-02 09:42:41

你好,這個是沒有一個統一標準或比例的
2017-08-10 11:49:07

同學你好,即征即退,退稅退的是所開含有軟件那部分的發票的金額 ,假如你開票是100,其中硬件是50,軟件是50,那只能退軟件50的這部分;
2021-10-15 17:3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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