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資子公司,還涉及合并抵消的問題嘛?
Dwinding
于2024-06-24 15:46 發布 ??330次瀏覽
- 送心意
宋生老師
職稱: 注冊稅務師/中級會計師
相關問題討論

你好!這個是涉及的的了
2024-06-24 15:48:38

母子公司中投資收益的抵銷,核心就是子公司在實現利潤時,在個別報表上確認了利潤分配,也相應的計提了盈余公積,應付利潤,并形成未分配利潤.
年末子公司根據子公司的凈利潤:
借:利潤分配--應付現金股利
貸:應付股利
借:利潤分配--提取盈余公積
貸:盈余公積
最后形成年末的未分配利潤
由于母子公司按權益法進行核算,所以在母公司的賬上也會確認對子公司的投資收益:
借: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子公司的凈利潤)
貸:投資收益
這部分投資收益與自己公司利潤合并一起,再進行提取盈余公積、應付利潤,同時形成未分配利潤.
這樣母公司根據自己公司的凈利潤(這里面包含了子公司的凈利潤)
借:利潤分配--應付現金股利
貸:應付股利
借:利潤分配--提取盈余公積
貸:盈余公積
2021-11-01 11:55:51

首先是抵消借款
借:應付賬款
貸:應收賬款
然后是抵消利息費用
借:財務費用-利息收入
貸:在建工程等-利息資本化
2019-08-30 17:14:44

您好同學,這個沒有太多的稅,可以直接向稅務申請減免稅同學
一般沒有一些交易性的稅收的(只有股權轉換的收印花稅)
2019-11-18 10:40:28

被吸收合并的公司的稅務清算的流程是怎么樣的?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企業改組改制中若干所得稅業務問題的暫行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8]97號)對納稅人的處理的有關規定,“被吸收或兼并的企業和存續企業依照《條例》及其實施細則法規,符合企業所得稅納稅人條件的,分別以被吸收或兼并的企業和存續企業為納稅人;被吸收或兼并的企業已不符合企業所得稅納稅人條件的,應以存續企業為納稅人,被吸收或兼并企業的未了稅務事宜,應由存續企業承繼。” 又《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合并分立業務有關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0]第119號)規定:企業合并包括被合并企業(指一家或多家不需要經過法律清算程序而解散的企業)將其全部資產和負債轉讓給另一家現存或新設企業(以下簡稱合并企業),為其股東換取合并企業的股權或其他財產,實現兩個或兩個以上企業的依法合并。因此,如果被吸收合并的公司依照《條例》及其實施細則法規,符合企業所得稅納稅人條件的,則無須進行稅務清算;如果被吸收合并的公司解散,已不符合企業所得稅納稅人條件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48條的規定,被吸收合并的公司需進行稅務清算。稅法沒有規定被吸收合并公司稅務清算的流程及步驟,應視企業具體業務情況而定,一般的首先到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稅務清算,企業需要提供:帳冊、各類報表、憑證等各類與涉稅有關的資料。稅務機關在企業自行清算的基礎上,對相關資料進行進一步審核,確認清算所得。根據清算結果,企業相應的補稅或退稅。
2018-07-24 14:02:43
還沒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線咨詢老師 免費咨詢老師
精選問題
獲取全部相關問題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