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以前正常,開票據,后來得了精神病,甲給乙開票據(乙不知情),簽章,承兌人都有效,后來背書N次,請問1,該票據有效嗎?2,持票人可以找甲承擔票據責任嗎?3,如果無效,后面善意給付對價的持票人怎么辦?4,如果甲是偽造呢?我的理解:對于出票這一環節:形式要件不符合,那整個后面的都無效。
答: 甲是在得病以后開的話 票據是無效的。甲也不承擔票據責任
背書人在票據上的簽章不符合規定時其后果有那些票據無效簽章無效不影響其前后手符合規定的簽章效力對不對
答: 您好,無效不影響有效的,除出票簽章外。出票簽章無效票據無效。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對后手背書人不承擔責任,拿那寫后手背書人后票據對第一承兌人還有效嗎?第一承兌人還可以拿票收錢嗎?
答: 你好 我給你票,說不得轉讓 你轉讓了,后面不管轉多少次,他們不能向我要錢 但,你可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