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已經注銷稅務登記,注銷前銷售固定資產(車)給B公司,A公司自己開的發票,B公司辦理車輛過戶,但是車管說發票上沒有注明車牌號或是車輛代碼,要求重開發票!但是A公司已注銷無法再開發票,怎么辦?
晴朗的天空
于2018-04-25 17:07 發布 ??1051次瀏覽
- 送心意
徐阿富老師
職稱: 中級會計師
2018-04-25 17:08
你好,可以去國稅發票。這個問題若還有疑問,請繼續提,等我答復你明確了,如果覺得還滿意,請給我評價,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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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去國稅發票。這個問題若還有疑問,請繼續提,等我答復你明確了,如果覺得還滿意,請給我評價,謝謝。
2018-04-25 17:08:42

您好!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六十三號)第五十五條第二款規定,企業應當在辦理注銷登記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稅務機關申報并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38號)第一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增值稅。因此,您公司注銷登記時,如清算有所得應該按照上述規定繳納所得稅;如果銷售貨物,應該按照上述規定繳納增值稅。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49號)第六十三條規定,納稅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賬簿、記賬憑證,或者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是偷稅。對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扣繳義務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如果稅務機關實施注銷登記檢查時,能夠定性您公司存在偷稅行為,應該按照上述規定依法處罰。但是,因為個案差異,請您提供詳細案情,以便我們判斷稅務機關是否依據其他法律法規對您公司進行處罰。三、待注銷期間,確因業務需要,您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領購發票, 并及時繳銷未開具的發票。
2017-06-21 19:57:43

您好!不麻煩,交清即可。
2017-06-21 19:44:27

你好,貸方沖掉之前記在其他支出的科目
2019-09-23 15:47:24

你好,就是借方
2017-03-14 10:4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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