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您好,我單位為事業單位,實行政府會計制度,2022年購入一套智能接送系統,項目總價5.1萬,簽訂3年長期服務合同,一年一簽(我單位視情況確定是否續簽),系統分期付款1.4萬元/年和3千/年系統維護費。合同約定合同3年到期系統歸幼兒園所有。因不確定我單位后續是否穩定與對方續簽,2022年入賬時,以”租賃費“入賬1.4萬元,“維修(護)費”3千。23年已續簽第二次合同 問:1、因不確定是否續簽完第三年,我單位仍按“租賃費”和維修(護)費“入賬, 綜上,我單位是否必須要將該事項入“無形資產”?審計認為我單位將資產費用化 2、若入無形資產,如何做賬務處理
MH_敏
于2024-05-27 13:02 發布 ??1047次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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樸老師
職稱: 會計師
2024-05-27 13:06
是否必須將該事項入“無形資產”:
該智能接送系統雖然最初是以分期付款和支付維護費的方式入賬,但合同約定3年到期系統歸幼兒園所有,這表明該系統最終將成為單位的固定資產。
根據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當資產滿足以下兩個條件時,應確認為無形資產:一是單位擁有或控制該資產并能夠帶來未來經濟利益;二是該資產的成本或價值能夠可靠計量。對于您單位的智能接送系統,由于最終所有權歸屬于單位,且價值能夠可靠計量(總價5.1萬),因此應將其確認為無形資產。
審計認為將資產費用化的觀點,可能是基于目前單位的會計處理。但從長期和合規性的角度來看,將智能接送系統確認為無形資產更為恰當。
若入無形資產,賬務處理如下:
首先,在2022年首次購買時,應將系統總價5.1萬中的分期付款部分(1.4萬元)和初始的維護費(3千元)計入無形資產的初始成本。假設其他費用(如安裝費、運輸費等)忽略不計,則初始入賬分錄為:
借:無形資產 17000元(1.4萬+0.3萬)
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 17000元
對于后續每年的分期付款和系統維護費,應繼續增加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并相應減少銀行存款或應付賬款。例如,在2023年續簽合同時:
借:無形資產 17000元(1.4萬+0.3萬)
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 17000元
無形資產的攤銷問題。由于無形資產沒有具體的物質形態,其價值的消耗通常是通過攤銷來實現的。根據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無形資產應在預計使用年限內分期平均攤銷。具體的攤銷年限和攤銷方法應根據實際情況和會計準則來確定。假設該系統的預計使用年限為3年,則每年應攤銷的無形資產金額為:
年攤銷額 = 初始無形資產成本 / 預計使用年限 = 17000元 / 3年 ≈ 5666.67元
每年攤銷時的分錄為:
借:業務活動費用/管理費用 5666.67元
貸:無形資產累計攤銷 5666.67元
如果在合同期內決定不再續簽,那么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將不再增加,但攤銷仍需繼續,直到無形資產賬面價值攤銷完畢。





MH_敏 追問
2024-05-27 14:46
樸老師 解答
2024-05-27 14:57
MH_敏 追問
2024-05-27 15:13
樸老師 解答
2024-05-27 15:13
MH_敏 追問
2024-05-27 15:16
樸老師 解答
2024-05-27 1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