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4月份征期截止到什么時候?還有企業(yè)年度所得稅匯算清繳影響金稅盤清卡嗎?如果匯算清繳沒有申報完成,進行清卡操作有問題嗎?
半夏微涼
于2018-04-12 13:51 發(fā)布 ??1025次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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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老師
職稱: 中級會計師
2018-04-12 13:52
你好!應該是4月18日結(jié)束企業(yè)年度所得稅匯算清繳與金稅盤清卡無關(guā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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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應該是4月18日結(jié)束企業(yè)年度所得稅匯算清繳與金稅盤清卡無關(guān)
2018-04-12 13:52:17

你好 個人綜合所得是有匯算的 是的 納稅人辦理2019年度匯算的時間為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國境內(nèi)無住所的納稅人在2020年3月1日前離境的,可以在離境前辦理年度匯算。 六、辦理方式
納稅人可自主選擇下列辦理方式:
(一)自行辦理年度匯算。
(二)通過取得工資薪金或連續(xù)性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的扣繳義務人代為辦理。納稅人向扣繳義務人提出代辦要求的,扣繳義務人應當代為辦理,或者培訓、輔導納稅人通過網(wǎng)上稅務局(包括手機個人所得稅APP)完成年度匯算申報和退(補)稅。由扣繳義務人代為辦理的,納稅人應在2020年4月30日前與扣繳義務人進行書面確認,補充提供其2019年度在本單位以外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相關(guān)扣除、享受稅收優(yōu)惠等信息資料,并對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
(三)委托涉稅專業(yè)服務機構(gòu)或其他單位及個人(以下稱“受托人”)辦理,受托人需與納稅人簽訂授權(quán)書。
扣繳義務人或受托人為納稅人辦理年度匯算后,應當及時將辦理情況告知納稅人。納稅人發(fā)現(xiàn)申報信息存在錯誤的,可以要求扣繳義務人或受托人辦理更正申報,也可自行辦理更正申報。
2020-03-13 12:08:37

是的匯算清繳就是年度申報,截止日是5月底
2019-04-18 17:36:36

你好,你試一下申報吧,不能申報就要去稅局去申報了。
2021-11-01 23:55:41

您好,都是到2019年12月底的數(shù)字
2020-05-09 07:5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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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夏微涼 追問
2018-04-12 13:55
QQ老師 解答
2018-04-12 1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