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A產品銷售數量500.22萬件,金額1504.05萬元,B產品銷售343.88萬件,銷售金額1199.26萬元,合計銷售數量894.09萬件,金額2703.31萬元,綜合平均銷售單價3.02元/件;上年同期A產品銷售數量441.65萬件,金額1341.36萬元,B產品銷售數量594.96萬件,金額2136.16萬元,合計銷售數量1036.61萬件,金額3477.52萬元,綜合平均銷售單價3.35元/件。本期平均銷售單價較上年同期降低0.33元,請問如何分析A、B產品各自對綜合平均單價的影響?
拾光
于2024-03-29 15:43 發布 ??587次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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樸老師
職稱: 會計師
2024-03-29 15:52
我們計算A、B產品本期的銷售金額占比:
A產品本期銷售金額占比 = A產品本期銷售金額 / 總銷售金額
B產品本期銷售金額占比 = B產品本期銷售金額 / 總銷售金額
接著,我們計算A、B產品上年同期的銷售金額占比:
A產品上年同期銷售金額占比 = A產品上年同期銷售金額 / 總銷售金額
B產品上年同期銷售金額占比 = B產品上年同期銷售金額 / 總銷售金額
我們計算A、B產品本期和上年同期的平均銷售單價:
A產品本期平均銷售單價 = A產品本期銷售金額 / A產品本期銷售數量
A產品上年同期平均銷售單價 = A產品上年同期銷售金額 / A產品上年同期銷售數量
B產品本期平均銷售單價 = B產品本期銷售金額 / B產品本期銷售數量
B產品上年同期平均銷售單價 = B產品上年同期銷售金額 / B產品上年同期銷售數量
我們分析A、B產品各自對綜合平均單價的影響:
1.如果A、B產品本期的銷售金額占比與上年同期相比發生了顯著變化,那么這種變化可能是導致綜合平均單價變化的原因之一。
2.如果A、B產品本期的平均銷售單價與上年同期相比發生了顯著變化,那么這種變化也是導致綜合平均單價變化的原因之一。
通過比較A、B產品本期和上年同期的銷售金額占比以及平均銷售單價,我們可以得出以下結論:
如果某產品的銷售金額占比增加,且其平均銷售單價降低,那么該產品對綜合平均單價的降低起到了較大的貢獻。
如果某產品的銷售金額占比減少,且其平均銷售單價增加,那么該產品對綜合平均單價的降低起到了較小的貢獻或甚至可能起到了提高的作用。





拾光 追問
2024-03-29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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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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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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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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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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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1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