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公司注冊資本減資,之前的財務在2月27日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做了減資公告,我因為沒查到,今天又做了一次公告。怎么把這個公告撤銷呢?下面的流程是什么?
slbj
于2024-03-26 13:19 發布 ??1525次瀏覽
- 送心意
樸老師
職稱: 會計師
2024-03-26 13:23
1.首先,您需要登錄您公司登記機關所在的省的公示系統。在系統中找到企業信息填報或相關的公告管理模塊。
2.在找到對應的減資公告后,查看是否有撤銷或刪除的選項。如果有,直接點擊進行撤銷操作。如果沒有直接的撤銷選項,您可能需要聯系系統的客服或技術支持,獲取具體的撤銷流程。
3.提交撤銷申請后,系統可能需要進行審核。請確保您提供的撤銷理由充分、合理,并準備好相關的證明文件。
4.如果審核通過,您的減資公告將會被撤銷。此時,您可以再次檢查公示系統,確保公告已經成功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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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的理解是沒有什么實質區別,說法有點不同而已,內容一致
2015-10-27 16:08:40

你好,這兩個其實是一個意思。
2021-12-02 10:04:00

其實意思一樣,沒有實質區別
2015-10-11 21:53:02

你好,這個就看轉走這個在企業角度看是什么用途了
2016-07-20 10:21:17

您好,實繳是2032.6.30前
為了落實《公司法》修訂后,注冊資金實繳期限問題,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起草了注冊資金的管理制度意見稿。意見稿里,設置了已經存在的有限公司,給予了三年的過渡期。在新的《公司法》出臺前設立的公司,設置三年的過渡期。在過渡期內需要將出資時間調整在五年內。過渡期是2024年7月1日到2027年6月30日。出資時間調整在過渡期五年內,也就是在2032年6月30日前完成出資即可。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在2027年6月30日前繳足認購股份的股款。
2024-04-21 21: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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