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戶質量索賠賬務處理
成就的飛鳥
于2024-03-01 11:05 發布 ??901次瀏覽
- 送心意
高輝老師
職稱: 中級會計師,初級會計師
2024-03-01 11:06
你好,可以按照折讓,沖紅發票
借:應收賬款 負數
貸:應交稅費-增值稅-銷項 負數
主營業務收入 負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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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按照折讓,沖紅發票
借:應收賬款? ??負數
貸:應交稅費-增值稅-銷項? ?負數
主營業務收入? ?負數
2024-03-01 11:06:33

老師,您好,同一家公司,兩個部門之間開質量索賠單(部門A生產物料給部門B使用,但是物料出現質量問題),成本如何沖減
2023-08-17 17:18:36

你好,是因為質量問題給予的銷售折讓嗎??
2021-12-25 10:32:54

質量索賠,那就是要沖減您的應收賬款是吧
2019-01-28 12:00:16

【問題】
企業銷售貨物后,向購買方支付的質量索賠款如何進行稅務處理?索賠方是否可以開具增值稅發票?支付索賠款的企業是否可以憑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稅款? 請予回答為盼!
【解答】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修訂的通知》(國稅發[2006]156號)規定:
“第十四條 一般納稅人取得專用發票后,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廢條件的,或者因銷貨部分退回及發生銷售折讓的,購買方應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報《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單》(以下簡稱《申請單》,附件3)。
《申請單》所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應經稅務機關認證。
第十六條 主管稅務機關對一般納稅人填報的《申請單》進行審核后,出具《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通知單》(以下簡稱《通知單》,附件4)。《通知單》應與《申請單》一一對應。
第十八條 購買方必須暫依《通知單》所列增值稅稅額從當期進項稅額中轉出,未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的可列入當期進項稅額,待取得銷售方開具的紅字專用發票后,與留存的《通知單》一并作為記賬憑證。屬于本規定第十四條第四款所列情形的,不作進項稅額轉出。
第十九條 銷售方憑購買方提供的《通知單》開具紅字專用發票,在防偽稅控系統中以銷項負數開具。”
根據上述規定,銷售貨物后,向購買方支付的質量索賠款,實質上屬于發生銷售折讓,購買方應向主管稅務
2015-10-19 14:3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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