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合伙企業由三個自然人(甲乙丙)出資成立,合計出資500萬,B合伙企業由兩個自然人(丁戊)及A合伙企業出資成立,合計出資2億元,現在B合伙企業按比例減資至1億元,B減資后,那A合伙企業多出資的250萬是不是記入“資本公積”?
美滿的襯衫
于2024-02-19 10:07 發布 ??376次瀏覽
- 送心意
樸老師
職稱: 會計師
2024-02-19 10:18
同學你好
A合伙企業多出資的250萬不應該記入“資本公積”。這部分出資應視為A合伙企業在B合伙企業中的股權價值的增加。如果B合伙企業的減資導致了A合伙企業的經濟利益增加,那么這部分增加的經濟利益應該反映在A合伙企業的財務報表中,但不一定是通過“資本公積”這一科目來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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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你好
A合伙企業多出資的250萬不應該記入“資本公積”。這部分出資應視為A合伙企業在B合伙企業中的股權價值的增加。如果B合伙企業的減資導致了A合伙企業的經濟利益增加,那么這部分增加的經濟利益應該反映在A合伙企業的財務報表中,但不一定是通過“資本公積”這一科目來體現
2024-02-19 10:18:53

您好
甲對內應承擔的債務=60*1/(1+2+1)=15
乙對內應承擔的債務=60*2/(1+2+1)=30
丙對內應承擔的債務=60*1/(1+2+1)=15
2019-09-02 19:48:33

1、簽訂的合同是有效的,與善意第三人簽訂的合同有效,如果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的,合伙人承擔責任
2020-07-02 09:36:36

您好,計入合伙人資本即可
2019-10-21 19:48:53

C(1)選項AD:對丁的債務,屬于合伙人甲的個人債務,債權人丁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甲的財產份額,但無權要求自行接管,也無權要求代位行使甲在合伙企業中的權利;(2)選項BC:對丙的債務,屬于合伙企業債務,普通合伙人甲、乙對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所謂無限連帶責任,應當先以合伙企業財產清償(因此,丙無權直接要求甲清償,選項C正確),對合伙企業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普通合伙人承擔連帶責任(而非按份責任,選項B錯誤)。
2024-05-23 16:5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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