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請問不明白為什么應交所得稅是減攤銷×100%,為什么計稅基礎又×200%
答: 您好,不矛盾的,費用加計扣除100%,因為利潤里扣過一次了,其實就是計算攤銷時無形資產是原來的200%
為什么19年應交所得稅要-100,為什么減掉的折舊只是一年的,計稅基礎不750/20*5嗎?
答: 同學你好,很高興為你解答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視同銷售應繳增值稅和所得稅的計稅基礎差異?
答: 對于銷售應繳增值稅和所得稅的計稅基礎存在一定的差異,銷售應繳增值稅的計稅基礎是指稅收管理機關應稅貨物及勞務的銷售價格,也就是實際銷售的價格。而所得稅的計稅基礎則是指稅收管理機關應稅貨物及勞務的貨物成本價格、費用和利潤總額,也就是企業實際支付的價格。
關于自行研發的無形資產無形資產計稅基礎=賬面價值*175%那么它跟賬面價值就差賬面價值的75%在計算應交所得稅的時候,會計利潤扣減累計攤銷的75%,就跟賬面價值75%不相等
為啥遞延收益要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所得稅費用為啥也能直接讓5200*0.15 , 所得稅費用=應交所得稅+-遞延所得稅費用不是?答案解析里面的計稅基礎=0是啥意思,計稅基礎=0不是沒有嗎啊,?


果兒 追問
2024-02-16 17:25
廖君老師 解答
2024-02-16 1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