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仲裁協議,我的理解是經過仲裁庭裁決之后,仲裁協議才生效,對嗎?但若對仲裁協議的效力有異議,又應在仲裁庭首次開庭前提出。所以我不懂的是,仲裁庭開庭前,說明還沒有裁決,都還沒裁決又怎么知道仲裁協議的有效性,不清楚有效性又何來存在異議一說呢?請老師幫忙解答一下。
答: 你好,這里的仲裁協議是指在合同中約定的仲裁條款。比如在購銷合同中列著“雙方協商不成的,到**地方申請仲裁”。 當事人選擇仲裁方式解決糾紛,應當有以書面方式明確約定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當事人沒有訂立仲裁協議或仲裁協議無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對仲裁協議的效力有異議時。是不是已經有了仲裁庭作出的裁決書了?
答: 是的啊
報考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對學歷有什么要求?
答: 報名中級資格考試,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老師,對仲裁協議的效力有異議應當在首次開庭前提出。在仲裁庭首次開庭時提出不是過了時間段嗎,為什么協議還有效呢
答: 您好啊,開庭“前”和開庭“時”,差別有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