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沒有找到這個知識點呀,完整的知識點是什么呀?
王鶴豫
于2023-10-25 10:41 發布 ??451次瀏覽
- 送心意
羅雯老師
職稱: 中級會計師
2023-10-25 10:52
你好,這個是知識點
計稅成本的核算
(一)計稅成本對象的確定原則:
(1)可否銷售原則
(2)分類歸集原則
(3)功能區分原則
(4)定價差異原則
(5)成本差異原則
(6)權益區分原則
(二)開發產品計稅成本支出的內容:
見教材結合土地增值稅看具體內容,其中注意:
1.土地征用費及拆遷補償費;
2.公共配套設施費的內容。
(三)成本計算方法
1.企業開發、建造的開發產品應按制造成本法進行計量與核算。其中,應計入開發產品成本中的費用屬于直接成本和能夠分清成本對象的間接成本,直接計入成本對象,共同成本和不能分清負擔對象的間接成本,應按受益的原則和配比的原則分配至各成本對象,具體分配方法可按以下規定選擇其一:(A/B)
(1)占地面積法
(2)建筑面積法
(3)直接成本法
(4)預算造價法
2.企業下列成本應按以下方法進行分配:
(1)土地成本,一般按占地面積法進行分配。如果確需結合其他方法進行分配的,應商稅務機關同意。
(2)單獨作為過渡性成本對象核算的公共配套設施開發成本,應按建筑面積法進行分配。
(3)借款費用屬于不同成本對象共同負擔的,按直接成本法或按預算造價法進行分配。
(4)其他成本項目的分配法由企業自行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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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這個是知識點
計稅成本的核算
(一)計稅成本對象的確定原則:
(1)可否銷售原則
(2)分類歸集原則
(3)功能區分原則
(4)定價差異原則
(5)成本差異原則
(6)權益區分原則
(二)開發產品計稅成本支出的內容:
見教材結合土地增值稅看具體內容,其中注意:
1.土地征用費及拆遷補償費;
2.公共配套設施費的內容。
(三)成本計算方法
1.企業開發、建造的開發產品應按制造成本法進行計量與核算。其中,應計入開發產品成本中的費用屬于直接成本和能夠分清成本對象的間接成本,直接計入成本對象,共同成本和不能分清負擔對象的間接成本,應按受益的原則和配比的原則分配至各成本對象,具體分配方法可按以下規定選擇其一:(A/B)
(1)占地面積法
(2)建筑面積法
(3)直接成本法
(4)預算造價法
2.企業下列成本應按以下方法進行分配:
(1)土地成本,一般按占地面積法進行分配。如果確需結合其他方法進行分配的,應商稅務機關同意。
(2)單獨作為過渡性成本對象核算的公共配套設施開發成本,應按建筑面積法進行分配。
(3)借款費用屬于不同成本對象共同負擔的,按直接成本法或按預算造價法進行分配。
(4)其他成本項目的分配法由企業自行確定。
2023-10-25 10:52:50

同學你好
直接找你報名老師要
2021-05-07 22:02:33

同學你好
有的
你得找班主任要
2021-05-07 07:09:02

你好,你說的哪個知識點啊
2022-02-01 17:11:16

這個問題挺有意思。
按增值稅條例的規定,將自產或者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應視同銷售。
營改增之前,將自產產品用于不動產工程或自營工程,當時不動產工程是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就得視同銷售。營改增后,由于不動產工程也是增值稅應稅項目,因此將自產產品用于不動產工程,不需要視同銷售,而且還可以進項稅額抵扣(沒有不得抵扣的理由)。
現在要考慮的是,2016年5月1日后發生的不動產在建工程,其進項稅額應分2年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為60%,第二年抵扣比例為40%。現在自產產品用于不動產工程,按哪個數值(指當期購進生產產品的材料的、還是按產成品價值,或者其他,)來分期抵扣呢?稅法沒有明確,有待稅務機關下回分解喲,,,
2017-03-20 17:5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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