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19年3月31日末期末留抵是50萬,20年1月進項是80那么多出來的30是增量留抵,那50是存量留抵嗎
Q
于2023-08-23 09:07 發布 ??212次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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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權老師
職稱: 稅務師
2023-08-23 09:13
是的,那50是存量留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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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存量留抵和增量留抵的時間規定是通過下列條件來判斷的:如果財務報表確認,當前的留抵小于2019年3月31日的留抵,也就是本次申報金額小于申報時期前一個報表期期末留抵,那么就是申請存量留抵退稅;如果本次申報金額大于申報期前一個報表期期末留抵,那么就可以申請增量留抵退稅。比如說,2019年3月31號的期末留抵有3萬,2022年3月31號的期末留抵有2萬,(2-3=-1萬),那么就可以先申請存量留抵退稅。而如果當前的留抵大于2019年3月31日留抵,那么就可以申請增量留抵退稅。
2023-03-07 19:57:15

在4月申請增量留抵退稅是130-100=30萬
2022-03-31 17:45:31

是30萬元,因為此時的留抵稅額大于2020年期末的留抵稅額,所以增量留抵退稅就是30萬元。
2023-03-20 11:14:21

您的理解是正確的,2019年3月期末留抵是309萬,2022年4月末期末留抵442萬,那么您的存量留底是309萬減去133萬,即176萬,增量留抵是309萬,而19年4月至今全部進項稅額是959萬,復核進項的稅額是936萬,構成比例就是936/959。
拓展知識:留抵稅額,指企業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企業在上一期末預留,用于在后期繳納增值稅的一種分期繳稅方案。通常,在每個期末,企業可以將上期留底的稅額,減去本期實際發生的額,結果可以用來作為當期的預繳稅額用于繳稅。這樣,企業就可以分多次繳納稅款,起到分化壓力的作用。
2023-03-01 14:28:55

你好,是與2019年3月份的留底比較的。比如3月份留底是10萬。只要連續6個月每個月都有留底就可以大于零
2020-02-28 14: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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