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要補繳2017年1至11月印花稅,我能和12月應交印花稅合并一起申報嗎?這樣就不需交滯納金嗎?
答: 你好,不可以的,需要按所屬月份分別申報的
補繳2017年的印花稅 需要計提嗎? 補繳的時候現計提借:管理費用-印花稅貸:應交稅費-印花稅交并支付滯納金借-應交稅費-印花稅借-營業外支出-稅收滯納金貸:銀行存款購買2017年賬本印花稅票。 需要計提嗎?借:管理費用-印花稅貸:銀行存款
答: 可以這樣計提,然后繳納,現在印花稅計入稅金及附加科目了,5元的賬簿的印花稅自2018.5.1之后免征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企業年初1月到現在一直沒交購印銷合同印花稅!能在下月申報時補交1-11月的印銷合同印花稅嗎
答: 你好,可以的,但是會有一定的滯納金


梁老師 追問
2018-01-05 14:30
鄒老師 解答
2018-01-05 1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