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丙公司委托A公司加工一批乙材料(屬于應稅消費品) 發出材料成本為400,000元;4月2日支付加工費為230,000元 (不含增值稅),消費稅稅率為10°%;4月27日乙材料加工完成 驗收入庫,收回的材料30%用于直接銷售,70%用于連續生產應 稅消費品。加工費、稅費等已經支付完畢。雙方適用的增值稅 稅率為13%。丙公司按實際成本對原材料進行日常核算。 要求:根據上述經濟業務,編制相關會計分錄
有主見的背包
于2023-05-14 20:25 發布 ??363次瀏覽
- 送心意
來來老師
職稱: 中級會計師
2023-05-14 20:25
你好 這邊做下 做完發出 稍等
相關問題討論

你好:
應向購買方收取的增值稅額=360000×17%=61200(元)
2021-03-10 12:29:01

你好 這邊做下 做完發出 稍等
2023-05-14 20:25:59

您好
借:委托加工物資 300000
貸:原材料 300000
借:委托加工物資 240000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240000*0.13=31200
借:應交稅費-消費稅 (300000%2B240000)/(1-0.1)*0.1=60000
貸:銀行存款? 240000%2B31200%2B60000=331200
借:原材料? 300000%2B240000=540000
貸:委托加工物資 540000
2022-05-19 10:57:13

借委托加工物資300000
貸原材料300000
2022-05-18 10:51:29

你好,借:在建工程 57000 貸:庫存商品50000 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7000
應納消費稅=70000*10%
2019-11-11 14:2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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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來老師 解答
2023-05-14 2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