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因資金緊張無法支付員工工資,向企業法定代表人借了一筆錢,會計上已計入其他應付款,一直未歸還,現企業要注銷,是否需要企業所得稅?
愛笑的芹菜
于2017-12-02 23:40 發布 ??1333次瀏覽
- 送心意
文老師
職稱: 中級職稱
2017-12-02 23:43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主席令第63號)第六條的規定,企業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為收入總額。包括:(一)銷售貨物收入;(二)提供勞務收入;(三)轉讓財產收入;(四)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五)利息收入;(六)租金收入;(七)特許權使用費收入;(八)接受捐贈收入;(九)其他收入。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512號)第二十二條的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九)項所稱其他收入,是指企業取得的除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一)項至第(八)項規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業資產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裝物押金收入、確實無法償付的應付款項、已作壞賬損失處理后又收回的應收款項、債務重組收入、補貼收入、違約金收入、匯兌收益等。因此,若企業向法人借款發放工資,注銷時確實無法償付款項的,需合并計入企業收入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相關問題討論

不需要支付的,計入營業外收入即可
2018-01-03 17:58:08

您好。是可以的。總公司那邊沒有稅務問題就可以了
2021-12-23 17:57:47

可以作為實收資本處理,這里就會存在 萬分之2.5的印花稅。
2019-09-12 15:17:22

你好,你之前分錄是怎么做的?
2020-08-03 18:40:48

你好,其他應付超過一年沒有支付并不必然導致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的
如果確實不需要支付了,就轉到營業外收入,計入利潤總額計算企業所得稅
2018-08-01 17:55:38
還沒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線咨詢老師 免費咨詢老師
精選問題
獲取全部相關問題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