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樸老師
職稱: 會計師
2017-12-01 14:24
收入類型有很多種,根據企業所得稅中收入的定義分為:銷售貨物收入、提供勞務收入、朗讀資產使用權收入、接收捐贈收入、視同銷售收入、融資租賃收入、不征稅收入、其他收入等。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抵二十三條關于勞務收入的定義:企業的下列生產經營業務可以分期確認收入的實現:委托加工制造帶些難過機械設備、船舶、飛機,以及從事建筑、安裝、裝配工程業務或者其他勞務等, 持續時間超過12個月的按照納稅年度內完工進度或者完成工程量確認收入的實現。
一般提供勞務服務取得的收入直接計入主營業務收入,相應的成本在“勞務成本”中核算,月末根據完工進度結轉到“主營業務成本”。如果是建筑勞務分包企業,提供勞務服務的同時還包含了部分輔助材料、中小型機具費,個人認為可以按照建造合同準則,在“工程施工”中核算人工成本,不一定在“勞務成本”中核算人工成本。月末同樣根據完工進度將“工程施工”中的人工成本結轉到主營業務成本。
案例:某建筑勞務公司簽訂了一個勞務分包合同,合同不含稅金額1000萬,第一年完成50%的工作量,發生了300萬的人工成本、50萬的輔助材料費用、50萬的中小型機具費用。收到甲方支付的勞務款500萬開具相應發票。賬務處理如下: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人工費 300萬
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材料費 50萬
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機械費 50萬
貸:應付職工薪酬、應付賬款、銀行存款等 400萬
借:銀行存款 500萬
貸:主營業務收入 485.44萬
應交稅費-簡易計稅 14.56萬
借:主營業務成本 400萬
貸:工程施工-合同成本-人工費 300萬
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材料費 50萬
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機械費 50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