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請問一下,20年底時補提了19年漏計提工資,借未分配利潤,貸方,應付職工薪酬,未發放,21年發放補提的19年工資,現在做21年的所得稅匯算,發放19工資金額要調增嗎?
答: 你好,一九年做了抵扣所得稅嗎?
請問一下,20年底時補提了19年漏計提工資,借未分配利潤,貸方,應付職工薪酬,未發放,21年發放補提的19年工資,現在做21年的所得稅匯算,發放19工資金額要調增嗎?
答: 不用調增,因為它已經受到2019年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但是在21年,個稅申報時,發放補提19年工資的形式,要把原來漏計提的金額減免,這樣您就不用再增加21年發放工資金額了。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請問一下,20年底時補提了19年漏計提工資,借未分配利潤,貸方,應付職工薪酬,未發放,21年發放補提的19年工資,現在做21年的所得稅匯算,發放19工資金額要調增嗎? 分錄做的未分配利潤 19年沒做抵扣所得稅
答: 你好; 你屬于小企業會計準則就是這樣補計提的 借未分配利潤,貸方,應付職工薪酬 ;如果不發 還得調增 處理的。
企業所得稅年報20年工資未發放完已調增,21年將20年未發完工資發放完,21年工資仍未按時發完,調增金額只填寫21年未發放的工資?補上的20年工資計入嗎?
19年底計提年終獎100000,實際發放了90000,多計提了10000的年終獎,5月匯算清繳調整了多計提的年終獎,我想問下5月做帳的時候,需要做一筆分錄: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貸:未分配利潤 么?
問一下,19年末計提的工資,已于20年1月發放,那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資薪金支出中實發工資欄,填寫是19年應付職工薪酬一工資核本年累計的借方數還是貸方數
我想問一下,21年應付職工薪酬本年借方發生額包含了發放的20年的工資,貸方是計提的21年的工資,那A105050中實際發生額(借方)要把發放的20年的工資去掉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