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家提供ERP系統搭建的公司。和甲方簽訂了一個合同,為他們搭建ERP系統。合同為期六個月2017-6-01至2017-11-30.合同約定簽訂合同當天支付20%,2017年8月支付50%,并開具全部發票,2016年11月支付剩余30%。現在有兩種收入確認方案,一種是按照合同收款日期確認收入,另一種是將收入在這六個月平均分攤。請問這兩種方案是否都可行?相關分錄是什么?分批獲得的收入報增值稅怎么報?
答: 你可以按收入日期確認部分收入,成本就按收入占總合同價的百分比結轉
收入確認疑問:一家提供ERP系統搭建的公司。和甲方簽訂了一個合同,為他們搭建ERP系統。合同為期六個月2017-6-01至2017-11-30.合同約定簽訂合同當天支付20%,2017年8月支付50%,并開具全部發票,2016年11月支付剩余30%。現在有兩種收入確認方案,一種是按照合同收款日期確認收入,另一種是將收入在這六個月平均分攤。請問這兩種方案是否都可行?相關分錄是什么?分批獲得的收入報增值稅怎么報?
答: 這個參照進出口課程學習吧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合同約定付款日對方未付款,租金16900000,合同期跨年,增值稅全部確認收入,所得稅分期確認,分錄怎么做
答: 租賃開始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