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成立一家公司,兩個股東都是認繳100萬資金。但實際每個股東才交納10萬元,合法嗎?
答: 不合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七條規定,“股東應當按照約定的認繳出資額依法交納資金,未交納的部分應當按照認繳出資額按期補繳。”從此款規定可以看出,股東必須按照約定的認繳出資額完全交納資金。因此,兩個股東認繳100萬,但實際只交納10萬,是不合法的。
股份認繳和實繳的區別是什么?一個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金100萬,股東實際繳納了10萬,那每股等于多少錢呢?這個公司一共有多少股呢?是按注冊資金的100萬來算成一元一股,共100萬股,還是按實繳的10萬,一元一股,算10萬股?
答: 認繳是公司成立時公司章程上的投資金額,約定到期交齊的實收資本,實繳是實際到位的實收資本。按100萬元每股1元。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公司是2014年9月17成立,當時2個股東,一個股東出資45萬,另一個股東出資5萬,認繳。2019年9月16日增資到1000萬,一個股東出資900萬,一個股東出資100萬,現在年報,2個股東認繳金額,認繳時間,實交金額,實交時間
答: 認繳金額一個股東出資900萬,一個股東出資100萬,認繳時間為工商變更時間,實交金額0,實交時間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