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3%,該企業生產主要耗用一種 A 材料,該材料按計劃成本進行日常核算, A 材料計劃單位成本為每千克10元。2022年3月初,"原材料"科目期初余額借方10000元,"材料成本差異"科目期初余額借方5000元,該企業3月份發生以下經濟業務:(1)7日,從乙公司購入 A 材料4050千克,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銷售價格為36000元,增值稅稅額為4680元,全部款項以銀行存款付訖,材料尚未到達。(2)10日,從乙公司購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