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業為一般納稅人委托乙企業加工應交消費稅材料一批,發出原材料成本為300000元,支付加工費174000元(含增值稅),支付消費稅5000元,材料加工完成驗收入庫。甲企業采用實際成本法核算原材料。 要求:分別作出甲企業收回加工材料繼續生產,應稅消費品和直接用于出售兩種情況下的賬務處理。"
歡總在笑
于2023-03-13 18:01 發布 ??356次瀏覽
- 送心意
青檸
職稱: 會計實務
2023-03-13 18:07
甲企業收回加工材料繼續生產的賬務處理:應付加工費174000元(含增值稅)和應付消費稅5000元,原材料成本300000元,發生原材料支出(300000元)和加工費支出(174000元),應付稅費支出(5000元);收回加工材料,原材料存貨收入(300000元)。
直接用于出售的賬務處理:應付加工費174000元(含增值稅)和應付消費稅5000元,原材料成本300000元,發生原材料支出(300000元)和加工費支出(174000元),應付稅費支出(5000元);出售加工材料,銷售收入(300000元)和應交增值稅(174000*13%)。
拓展知識:實際成本法是指在計算庫存商品價格時,只考慮材料、人工、制造費用等實際成本,而不考慮任何其他因素(如利潤),以便更準確的反映出商品的實際價值。實際成本法可以幫助企業更準確的計算成本,并且可以反映出實際投入成本,以便更好的控制成本。
還沒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線咨詢老師 免費咨詢老師
精選問題
獲取全部相關問題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