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票據權利時效:假設A5月1日出支票給B,B背書給C,C背書給D,D11月兌款失敗,向C行使追索權,C清償后,向B行使再追索權,B于12月清償,書上說:“持票人對支票出票人的權利,自出票日起6個月內“,現已超出日期,請問如何處理?
答: 你好,可以找承兌銀行和出票人進行追索
票據的實效:如果A開了張支票給B,B轉給了C,C又轉了給D,D被拒后,追索了6個月,C又追了3個月,那到B的時候,支票都過了時效,B就失去了票據權利了?只能民事訴訟?
答: 同學,超過最長票據時效,只能提起訴訟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支票是否為見票即付的票據
答: 支票是特殊的即期匯票,所以支票屬于見票即付的票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