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資產報廢的相關政策?
時尚的蛋撻
于2023-03-08 12:45 發布 ??367次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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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老師1
職稱: 計算機高級
2023-03-08 12:59
公司資產報廢政策 是指企業在使用期間由于老化或設備維修不可修復等原因,資產無法繼續使用,應該按照規定流程將其進行報廢的一系列政策。
具體來說,報廢政策應包括相關資產的管理、審批、出庫、清賬和處置流程,資產報廢執行程序不僅可以節省集團企業資金,還可以減少資產被非法操作的風險;同時針對資產的處置,要根據不同的報廢資產,采取適當的處置方式,如報廢資產可以通過出售、拍賣、拆解等方式進行處理,也可以在報廢記賬入賬后,按照規定進行破壞性處置。
拓展知識:資產報廢國內也有一系列的法律法規,例如《企業會計準則第四部分--資產報廢》以及《財務管理辦法(試行)》等,都是企業執行資產報廢審計的主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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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資產報廢政策 是指企業在使用期間由于老化或設備維修不可修復等原因,資產無法繼續使用,應該按照規定流程將其進行報廢的一系列政策。
具體來說,報廢政策應包括相關資產的管理、審批、出庫、清賬和處置流程,資產報廢執行程序不僅可以節省集團企業資金,還可以減少資產被非法操作的風險;同時針對資產的處置,要根據不同的報廢資產,采取適當的處置方式,如報廢資產可以通過出售、拍賣、拆解等方式進行處理,也可以在報廢記賬入賬后,按照規定進行破壞性處置。
拓展知識:資產報廢國內也有一系列的法律法規,例如《企業會計準則第四部分--資產報廢》以及《財務管理辦法(試行)》等,都是企業執行資產報廢審計的主要依據。
2023-03-08 12:59:43

你好 《企業資產損失所得稅稅前扣除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25號)第八條規定,企業發生的資產損失,應按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后方能在稅前扣除。未經申報的損失,不得在稅前扣除。企業資產損失按其申報內容和要求的不同,分為清單申報和專項申報兩種申報形式。第九條規定,固定資產達到或者超過使用年限而正常報廢清理的損失,應以清單申報的方式向稅務機關申報扣除。企業在進行企業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申報時,可將資產損失申報材料和納稅資料作為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的附件一并向稅務機關報送。
因此,你公司生產設備已達到使用年限進行正常報廢清理發生的損失,屬于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25號規定的應進行清單申報的資產損失,公司應按會計核算科目進行歸類、匯總,將匯總清單報送稅務機關,方能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2020-08-20 13:47:48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于設備、器具扣除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54號),規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企業新購進的設備、器具(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資產),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
一、首先,我們對財稅〔2018〕54號文件的理解,應注意以下幾點:
1、允許一次性稅前扣除的設備、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資產,即我們所稱的動產。
2、“54號文”中所指的企業新購進的固定資產是否包括自行建造、投資者投入、以物抵債等形式取得的固定資產,并未給出明確答復。
3、“54號文”中“新購進”中的“新”字,并不是指非要購進全新的固定資產,如果是使用過的舊的固定資產也可以享受該政策。
4、“54號文”規定: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這里的用詞是“允許”,不是“應當”。因此,納稅人可以根據自身生產經營需要,選擇是否享受優惠政策。
2021-08-24 09:08:08

銷售廢舊物資么有優惠,銷售使用過的固定資產,且08年購買的可以按照3%的征收率納稅
2017-04-06 09:58:23

你好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24號
為貫徹落實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根據《科技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科發火〔2016〕32號,以下簡稱《認定辦法》)及《科技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國科發火〔2016〕195號,以下簡稱《工作指引》)以及相關稅收規定,現就實施 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公告如下:
一、企業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后,自高新技術企業證書注明的發證時間所在年度起申報享受稅收優惠,并按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備案手續。
企業的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期滿當年,在通過重新認定前,其企業所得稅暫按15%的稅率預繳,在年底前仍未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應按規定補繳相應期間的稅款。
二、對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且享受稅收優惠的高新技術企業,稅務部門如在日常管理過程中發現其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過程中或享受優惠期間不符合《認定辦 法》第十一條規定的認定條件的,應提請認定機構復核。復核后確認不符合認定條件的,由認定機構取消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并通知稅務機關追繳其證書有效期內 自不符合認定條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稅收優惠。
三、享受稅收優惠的高新技術企業,每年匯算清繳時應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事項辦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 2015年第76號)規定向稅務機關提交企業所得稅優惠事項備案表、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證書履行備案手續,同時妥善保管以下資料留存備查:
1.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證書;
2.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資料;
3.知識產權相關材料;
4.年度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范圍的說明,高新技術產品(服務)及對應收入資料;
5.年度職工和科技人員情況證明材料;
6.當年和前兩個會計年度研發費用總額及占同期銷售收入比例、研發費用管理資料以及研發費用輔助賬,研發費用結構明細表(具體格式見《工作指引》附件2);
7.省稅務機關規定的其他資料。
四、本公告適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2016年1月1日以后按《認定辦法》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按本公告規定執行。2016年 1月1日前按《科技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科發火〔2008〕172號)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仍按《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實施高新技術企 業所得稅優惠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203號)和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76號的規定執行。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復審期間企業所得稅預繳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4號)同時廢止。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
2017年6月19日 這是高新技術行業的相關政策 僅僅銷售的沒有哦
2019-01-06 10:2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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