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事業承包承租的個稅怎么算?
菲童牛寶
于2017-10-25 11:22 發布 ??1187次瀏覽
- 送心意
陳靜老師
職稱: ,中級會計師
2017-10-25 11:25
你好!問:個人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取得所得,應當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答:個人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是指個人承包經營、承租經營以及轉包、轉租取得的所得,包括個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資、薪金性質的所得。
個人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取得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有以下幾種情況:
(1)企業實行個人承包經營、承租經營后,承包、承租人按合同(協議)的規定只向發包、出租方交納一定費用,企業經營成果歸其所有的,承包、承租人取得的所得,按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應納稅所得額=納稅年度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必要費用
其中的必要費用是指每月800元。
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適用5%~35%的五級超額累進稅率(見下表)。
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適用稅率表
級數 全年應納稅所得額 稅率(%) 速算扣除數(元)
1 不超過5000元的 5 0
2 超過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 10 250
3 超過10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 20 1250
4 超過3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30 4250
5 超過50000元的部分 35 6750
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2)企業實行個人承包經營、承租經營后, 承包、承租人對企業經營成果不擁有所有權,僅是按合同(協議)規定取得一定所得的,其所得按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適用5%~45%的九級超額累進稅率。
另外,如果企業實行個人承包經營、承租經營后,工商登記改變為個體工商戶的, 承包人應當依照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企業實行承包經營、承租經營后,不能提供完整、準確的納稅資料,不能正確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的,由稅務部門核定其應納稅所得額和繳稅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