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載
遙望星空p
于2017-09-18 23:06 發布 ??5132次瀏覽
王雁鳴老師
職稱: 中級會計師
2017-09-19 10:27
王老師, 聽說還有個免教育費和地方教育費的,這個文件出自哪里?
王雁鳴老師 解答
2017-09-18 23:17
您好,所得稅不免。小微企業所得稅率是10%。所得稅率是一樣的。稅收優惠依據如下: 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和營業稅有關問題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57號 【字體:大 中 小】 打印本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及實施細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暫免征收部分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的通知》(財稅〔2013〕52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71號),現將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和營業稅有關問題公告如下: 一、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和營業稅納稅人,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含3萬元,下同)的,按照上述文件規定免征增值稅或營業稅。其中,以1個季度為納稅期限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和營業稅納稅人,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的,按照上述文件規定免征增值稅或營業稅。 二、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兼營營業稅應稅項目的,應當分別核算增值稅應稅項目的銷售額和營業稅應稅項目的營業額,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的,免征增值稅;月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的,免征營業稅。 三、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的,當期因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含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已經繳納的稅款,在專用發票全部聯次追回或者按規定開具紅字專用發票后,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 四、本公告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暫免征收部分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49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起征點調整后有關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3〕1396號)同時廢止。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 2014年10月11日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擴大有關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圍的通知 財稅〔2016〕12號 【字體:大 中 小】 打印本頁 教育部、水利部,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經國務院批準,現將擴大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圍的有關政策通知如下: 一、將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的范圍,由現行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的繳納義務人,擴大到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10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0萬元)的繳納義務人。 二、免征上述政府性基金后,各級財政部門要做好經費保障工作,妥善安排相關部門和單位預算,保障工作正常開展,積極支持相關事業發展。 三、本通知自2016年2月1日起執行。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2016年1月29日
2017-09-19 10:51
您好,就是我上面的回復里,最下面的文件。
微信里點“發現”,掃一下
二維碼便可將本文分享至朋友圈。
王雁鳴老師 | 官方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
★ 4.99 解題: 103684 個
應網絡實名制要求,完成實名認證后才可以發表文章視頻等內容,以保護賬號安全。 (點擊去認證)
王雁鳴老師 解答
2017-09-18 23:17
王雁鳴老師 解答
2017-09-19 1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