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0號文里說的是“土地增值稅預征的計征依據=預收款-應預繳增值稅稅款”,這里預收款減去的是“應預繳的增值稅稅款”噢,我公司為一般納稅人,預繳的增值稅稅款不應該是(1000/1.11)*3%嗎?(1000/1.11)*1.5%怎么理解呢,老師?
江湖小蝦
于2017-08-08 10:32 發布 ??3447次瀏覽
- 送心意
鄒老師
職稱: 注冊稅務師+中級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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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異地預繳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 - 預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本地申報增值稅
計算應納稅額:當期應納稅額 = 銷項稅額 - 進項稅額 - 預繳稅額
銷項和進項留抵的差額
借:應交稅費 - 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 - 未交增值稅
抵扣預繳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 - 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 - 預交增值稅
繳納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 - 未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2025-05-02 17:35:43

你好,一般預繳土地增值稅率是2%,公式=(500000-13761.47)*2%
2022-04-15 07:57:56

同學你好
房地產公司需要繳納增值稅和土地增值稅,是
增值稅是在收到房屋預收款就繳納,預交,5%
土地增值稅在收到房屋預收款就繳納,預交,2-7%
2020-11-28 16:54:11

您好,是的,是這樣的
2019-05-18 15:42:47

您好,分錄都是,借:應交稅費-應交土地增值稅,貸;現金或者銀行存款。
2017-01-14 21:2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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