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項目外債規定 有什么限制?
凡凡
于2017-08-07 12:00 發布 ??976次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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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老師
職稱: 注冊會計師,中級會計師,稅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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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合規即可
2017-08-08 08:44:45

你好,你具體有什么會計方面的疑問呢?
2021-11-18 15:31:50

同學你好
房地產合作開發的主要模式 (1)法人型合作開發:合作開發各方組成項目公司,并以項目公司名義辦理有關手續,合作開發的權利義務由公司項目章程具體明確。主要包括以下兩種模式: a土地協議折價入股方式構成合作投資比; b土地評估作價入股方式構成合資投資比例。 (2)合伙型合作開發:合作開發各方未組成項目公司,以投資各方名義共同辦理有關手續,合作方式、投資及權益分配比例均由合作協議約定。包括: a合作開發涉及一個項目; b合作開發涉及幾個用地性質規劃用途不一的項目; c合作各方的回報方式有的以分利方式,有的以分房方式,有的以土地補償方式。 (3)合作開發的其它方式:先合伙后轉為法人型的合作開發 4、房地產項目轉讓:已經獲得立項批準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在項目公司股東或合作開發的收益人互相之間,或向他人轉讓其股權或合作開發權益的行為。 5、房地產項目轉讓的模式: (1)以項目公司股權并購(兼并或收購)方式轉讓房地產開發項目; (2)以項目合作各方權益比例的變更轉讓房地產開發權益: a權益在合作各方內部轉讓; b權益轉讓給合作各方以外第三人。 6、合作開發的立項、規劃選址、規劃用地、建筑設計、施工許可,以及項目轉讓的土地使用人(股東或權益人)或者項目功能、用途等變更手續,均系要式的須經批準的行為,均需獲得政府有關主管部門的許可或批準,并持有批準文件或證照。
2020-09-22 09:26:02

您好同學,一般財務上沒有特殊的要求,你們是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定的同學。
2020-09-22 10:06:56

好像剛剛已經答復你了呀
2018-11-26 14:5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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