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老師,請問我這邊是個火鍋店,個體工商戶,老板喊做內部賬,每個月他都分錢走,這個該怎么做賬務處理呢?老板分走的錢,要做個稅嗎,說要交個稅老板很不高興,這個該怎么做呢?
A. C .T
于2017-06-30 13:26 發布 ??1099次瀏覽
- 送心意
吳月柳
職稱: 會計師,精通全盤賬務處理,金碟與用友軟件操作
相關問題討論

你好,這個是貨款嗎?正常做無票收入就可以的,借銀行存款,貸主營業務收入應交稅費。
2022-01-15 14:20:45

你好,內部賬不涉及個稅,分錢,借:其他應付款 貸:銀行存款
2017-06-30 14:15:56

您好!可以參考下學堂里面的金馬商貿的賬務處理。
2016-04-12 11:52:32

國家稅務總局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個體工商戶建賬管理暫行辦法》和《個體工商戶定期定額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稅發[1997]101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通知略)個體工商戶建賬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和規范個體工商戶的稅收管理,促進個體工商戶加強經濟核算,使個體經濟走上健康發展的道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簡稱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以及《國務院關于批轉國家稅務總局加強個體私營經濟稅收征管強化查賬征收工作意見的通知》,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從事生產經營并有固定經營場所的個體工商戶應按本辦法的規定,建立、使用、保管賬簿和憑證,但依法經縣級以上稅務機關批準可以不設置賬簿或者暫緩建賬的個體工商戶除外。
第三條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個體工商戶應設置復式賬:(一)2人(含2人)以上合伙經營且注冊資金達到10萬元以上的;(二)請幫工5人(含5人)以上的;(三)從事應稅勞務月營業額在15000元以上或者月銷售收入在30000元以上的;(四)省級稅務機關確定應設置復式賬的其他情形。建立復式賬的個體工商戶應按《個體工商戶會計制度(試行)》的規定設置總分類賬、明細分類賬、日記賬等,進行財務會計核算,如實記載財務收支情況;成本、費用列支及其他財務核算規定按照《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計稅辦法(試行)》執行。
第四條
2019-06-14 18:34:03

你好!這個實際上沒有什么區別。都可以按一樣的處理方式。
2017-08-08 11:32:53
還沒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線咨詢老師 免費咨詢老師
精選問題
獲取全部相關問題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