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員工月薪8000,含每月享受1000月房補,如果將1000月核算在應發工資中需要交個稅,如果房東開具了公司抬頭的發票,那么申報該員工個稅時工資申報成7000,這樣避個稅合理嗎?會不會有審計或是查賬風險?是上市公司
夢夢
于2017-06-19 11:13 發布 ??850次瀏覽
- 送心意
宋生老師
職稱: 注冊稅務師/中級會計師
2017-06-19 11:14
您好!是這樣。操作上是合理的。但是性質上確實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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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是這樣。操作上是合理的。但是性質上確實違法
2017-06-19 11:14:00

你好,你可以讓對方提供一個身份證來降低工資,或者找發票來抵工資
2017-02-08 09:08:42

操作是可行的,但是不建議這樣操作,會給企業和個人帶來涉稅風險的。
2018-09-10 15:46:43

各地不一樣,這個你看你稅局口徑,1,廈門
關于規范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所得補繳(更正)申報的通知
尊敬的納稅人:
為進一步規范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所得的補繳申報工作,加強我市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的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規定,現就個人所得稅補繳申報提交的資料規范如下:
一、補繳(更正)申報的稅款所屬期超過六個月的,需到辦稅服務大廳辦理
金稅三期個人所得稅扣繳系統客戶端僅接受扣繳單位補繳(更正)六個月以內(不含當前屬期)稅款所屬期的申報數據。超過六個月的,需提供以下資料至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大廳辦理。
二、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所得補繳申報應提交的申報資料
1、《扣繳個人所得稅報告表》:包括紙質報表或者通過金稅三期個人所得稅扣繳系統導出的電子數據表格;
2、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3、用人單位原始記帳憑證原件及復印件;
4、發放工資的銀行賬戶轉賬記錄或者員工的上班考勤記錄原件及復印件;
5、法院、勞動仲裁生效的判決書或者調解書;
以上第1、2、3項為用工單位辦理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所得補繳申報須提供的資料;第4項資料須至少提供一項;無法同時提供第2、3、4項材料的,須提供第5項材料。
如果納稅人有特殊情況無法提供上述材料的,請與主管稅務機關聯系并協助核實具體情況。
廈門市地方稅務局
2017年9月7日北京地稅
關于補發工資個人所得稅問題
首都之窗 2017-03-31
來信內容:
北京地稅領導,您好,我們本月補發了一些錢,是從去年九月開始補發的,請問一下扣稅是跟本月工資一起扣除個人所得稅還是分攤到對應的補發月份?
處理單位:市地稅局
回復內容:
尊敬的納稅人您好,您的來信已收到,我們第一時間為您查閱相關政策法規,現答復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四十八號)第六條第一款規定:“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額作為應納稅所得額?!薄?
關于補發工資個人所得稅問題,國家稅務總局在這方面沒有明確規定,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個人應于取得所得時繳納個人所得稅。
因此,對單位補發工資,應合并補繳當月的工資、薪金所得一并繳納個人所得稅?!?
如果有其他北京地稅相關問題,可撥打納稅服務熱線12366或82012366咨詢?!?
感謝您對北京地稅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身體健康、工作順利!
北京市地方稅務局
安徽
安徽省地方稅務局關于補發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問題的公告
安徽省地方稅務局公告2015年第3號 2015.12.31
為規范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和有關政策規定,現就補發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問題公告如下:
對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因政策性調資、職務晉升、新員工定級、單位籌建期或資金困難等原因補發以前月份工資、薪金,代扣代繳單位應將個人所補發工資、薪金歸屬到工資、薪金所屬月份重新計算應納個人所得稅,減去已繳個人所得稅,計算出應補個人所得稅,并于補發工資、薪金當月申報繳納。代扣代繳單位應留存補發工資、薪金相關證明資料備查。主管稅務機關應加強補發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政策宣傳和征收管理。
本公告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此前未處理的事項,按本公告規定執行。
特此公告。
安徽省地方稅務局
2015年12月31日
2018-11-05 20:19:43

你好!你百度一下有的補助不用交個稅,誤餐費就是
2016-09-20 13:5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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