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載
jossonli
于2017-06-18 17:28 發布 ??1424次瀏覽
劉文堅老師
職稱: 注冊會計師,稅務師,廈大碩士畢業
2017-06-18 17:32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源泉扣繳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9〕3號)第三條規定,對非居民企業取得來源于中國境內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所得、轉讓財產所得以及其他所得應當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實行源泉扣繳,以依照有關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對非居民企業直接負有支付相關款項義務的單位或者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第五條 扣繳義務人每次與非居民企業簽訂與本辦法第三條規定的所得有關的業務合同時,應當自簽訂合同(包括修改、補充、延期合同)之日起30日內,向其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扣繳企業所得稅合同備案登記表》(見附件1)、合同復印件及相關資料。
微信里點“發現”,掃一下
二維碼便可將本文分享至朋友圈。
劉文堅老師 | 官方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稅務師,廈大碩士畢業
★ 4.12 解題: 1276 個
應網絡實名制要求,完成實名認證后才可以發表文章視頻等內容,以保護賬號安全。 (點擊去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