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相關的企業,成立成集團公司,需要做哪些工作,比如成立成集團公司,合資控股子公司,股權變更需要什么資料?需要做哪些相關工作,能詳細些最好詳細些
誰家哪小誰
于2017-06-14 11:36 發布 ??1322次瀏覽
- 送心意
王雁鳴老師
職稱: 中級會計師
2017-06-14 21:50
您好,三個相關的企業,是不能成立集團公司的。需要5個以上的公司才行的。具體條件如下:
1、企業集團的母公司(核心企業)注冊資本在5000萬元人民幣以上,并至少擁有5家子公司;
2、母公司(核心企業)和其子公司的注冊資本總和在1億元人民幣以上;
3、企業集團的母公司(核心企業)應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全民所有制企業可以作為核心企業組建企業集團,但注冊資金應在1億元人民幣以上;
4、集團成員單位均具有法人資格。
具體操作請詳見以下網址,謝謝。
http://baike.baidu.com/link?url=XG6e4KA6nCGGHAgOUNxgMpja6cDFAoI5gYNlNPgXtKa5gaxludt_ynqTLS1ABlC8-tC2PJKWVWkNnXIAL5XfhoOX35HSm2_bDiEK931wnazaibS3u1EKclM_E3GF2joQ
相關問題討論

您好,三個相關的企業,是成立不了集團公司的,最少需要6家公司才行的,具體條件是:
1、企業集團的母公司(核心企業)注冊資本在5000萬元人民幣以上,并至少擁有5家子公司;
2、母公司(核心企業)和其子公司的注冊資本總和在1億元人民幣以上;
3、企業集團的母公司(核心企業)應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全民所有制企業可以作為核心企業組建企業集團,但注冊資金應在1億元人民幣以上;
4、集團成員單位均具有法人資格。
具體操作詳見以下網址。
http://baike.baidu.com/link?url=XG6e4KA6nCGGHAgOUNxgMpja6cDFAoI5gYNlNPgXtKa5gaxludt_ynqTLS1ABlC8-tC2PJKWVWkNnXIAL5XfhoOX35HSm2_bDiEK931wnazaibS3u1EKclM_E3GF2joQ
2017-06-14 21:52:34

您好,三個相關的企業,是不能成立集團公司的。需要5個以上的公司才行的。具體條件如下:
1、企業集團的母公司(核心企業)注冊資本在5000萬元人民幣以上,并至少擁有5家子公司;
2、母公司(核心企業)和其子公司的注冊資本總和在1億元人民幣以上;
3、企業集團的母公司(核心企業)應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全民所有制企業可以作為核心企業組建企業集團,但注冊資金應在1億元人民幣以上;
4、集團成員單位均具有法人資格。
具體操作請詳見以下網址,謝謝。
http://baike.baidu.com/link?url=XG6e4KA6nCGGHAgOUNxgMpja6cDFAoI5gYNlNPgXtKa5gaxludt_ynqTLS1ABlC8-tC2PJKWVWkNnXIAL5XfhoOX35HSm2_bDiEK931wnazaibS3u1EKclM_E3GF2joQ
2017-06-14 21:50:36

也是可以的,可以到工商局進行辦理。
2020-07-23 14:54:31

企業名稱的變更手續
企業名稱的變更登記是企業變更登記的一種。企業申請變更名稱,應向其登記主管機關提出企業名稱變更申請,填寫《企業申請變更登記注冊書》,并提交下列文件、材料:
(一)企業申請變更名稱的報告(應說明企業申請使用變更名稱的理由);
(二)企業營業執照的復印件(應加蓋發照機關的鑒證章);
(三)企業的章程;
(四)企業名稱登記管理機關規定的其他文件、材料。
按照有關規定,企業申請變更名稱應當報經主管部門或審批機關審批的,還應提交有關批準文件,并且企業的名稱變更申請應當在主管機關或審批機關批準后的30日內提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申請企業名稱變更登記的,應提交公司股東會的決議,或按公司章程中規定的變更名稱程序辦理,并提交相應的文件。
企業變更名稱涉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報經審批的,應當提交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如名稱中使用集團、股份、進出口字詞的,應分別提交有關部門同意成立集團、組建股份有限公司、經營進出口業務的批準文件。
辦理企業集團名稱登記或申請核心企業名稱中使用集團字詞時,除提交上述企業名稱變更材料外,還應提交審批機關同意成立企業集團的批準文件、組建企業集團的申請報告、企業集團的章程及集團成員單位的名單。
企業申請變更的名稱,如超出了其登記主管機關的名稱登記管理權限,應由其登記主管機關按企業名稱核準權限劃分,報該變更名稱的登記主管機關核準,經核準后,方可辦理名稱的變更登記注冊。
在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注冊的企業,其申請變更名稱屬需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準的,登記主管機關應在受理企業變更登記申請后,對企業提交的文件材料是否齊全、是否真實有效進行審查,同意企業變更名稱的,向上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報,并經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上報時,省級工商行政管理局應以書面形式提出審查意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收到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報的材料后,進行審查,作出核準或不予核準的決定,并核發《企業名稱核準通知函》。登記主管機關依據《企業名稱核準通知函》,辦理該企業的名稱變更登記,同時填寫《企業名稱核準通知函回執》,將回執和該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一份一并寄回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主管機關如不寄回回執,該《企業名稱核準通知函》上的企業名稱將不予保護。
2019-04-18 15:56:57

你好 會涉及到企業所得稅 股權轉讓所得收入
2017-04-24 19:58:28
還沒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線咨詢老師 免費咨詢老師
精選問題
獲取全部相關問題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