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賬上有一筆應付款100 做營業外收入 要繳納 問
您好,不用,這個交企業所得稅 答
調整待抵扣(未抵扣)進項轉出時,會計分錄是借: 應交— 問
退貨才需要轉出庫存商品 答
開具電子普通發票,項目名稱為金屬扣,單位為批,單價 問
開具電子普通發票,項目名稱為金屬扣,單位為批,單價和金額都為10000,可以開的 答
請問老師,小規模納稅人的超市銷售大米、雜糧是否 問
你好,批發零售環節,不享受免稅 答
老師您好 學堂有講銀行各種付款方式的課嗎? 問
您好,這個課程的事要問下客服,是他們負責這塊 答

老師好,這種發票有沒有問題?因貨款產生的違約金或利息,是這樣開嗎?
答: 可以這樣開,對方認可就行
對方賠償的違約金和利息可以開票嗎?要怎么開票
答: 你好,您可看下下面的內容,看是屬于哪種情況 【案例資料】 某公司“營業外支出”科目列支因供貨方未履行經濟合同而收取的經濟合同違約金10000元,在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該公司財務人員認為該業務未取得發票,調增了應納稅所得額10000元。 【稅收政策】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國家稅務總局令第25號)第二十六條規定:填開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在發生經營業務確認營業收入時開具發票。未發生經營業務一律不準開具發票。 【稅務風險】 此筆業務企業財務人員因為未取得發票而調增應納稅所得額10000元,造成多交企業所得稅。那么,此筆業務是否因為未取得發票而不能稅前扣除?某一行為(項目)是否應當開具發票的關鍵是界定該行為(項目)是否屬于經營業務,或者說是否屬于應稅行為。因未履行經濟合同支付的違約金不具有經營性質,不屬于經營業務,不屬于應稅行為,根據稅法規定,未發生經營業務一律不準開具發票,因而付款方不需取得發票。 【具體實操處理注意事項】 需方因供方未履行經濟合同而收取違約金,顯然不屬于應稅行為,不準開具發票,供方也就不需要取得發票,憑借經濟合同、收據等證明材料即可稅前全額扣除。 違約金、賠償款等費用并非都不需要取得發票,在作為價外費用時必須取得發票才能列支。 何為價外費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二條規定:“條例第六條第一款所稱價外費用,包括價外向購買方收取的手續費、補貼、基金、集資費、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滯納金、延期付款利息、賠償金、代收款項、代墊款項、包裝費、包裝物租金、儲備費、優質費、運輸裝卸費以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但下列項目不包括在內:……” 舉例說明: (1)簽訂購銷合同的雙方,如合同未履行,收到違約金的一方作為營業外收入,并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繳納所得稅。因為未發生經營活動,沒有價,也自然非價外費用,所以不涉及流轉稅問題,不需要取得發票。 (2)簽訂購銷合同的雙方,如銷售方不能按期交貨等(不包括質量問題)原因造成違約,購貨方收到的違約金,作為營業外收入,并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繳納所得稅。因為未實際發生銷售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沒有價,也自然非價外費用,所以不涉及流轉稅問題,不需要取得發票。 (3)簽訂購銷合同的雙方,如銷售方因質量問題造成違約,則屬銷售折讓的范疇,銷售方需要開具紅字發票沖減收入和銷項稅額,購貨方作進項稅額轉出處理。 (4)合同已履行,因購貨方違約而付給銷售方的違約金,則該違約金應屬于價外費用,要隨同價款一起計征流轉稅的。此時,銷售方收到的違約金應出具發票。 (5)購貨方(付款方)收取違約金,無論對方在何時違約,都不需要開具發票,只需開具收據。開具發票的前提是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而取得了經營收入,而購貨方收取違約金并不是經營收入,沒有價,何來價外費用,因此肯定不需要開具發票。 銷售方應當出具發票的,購貨方必須以發票作為合法憑證,否則不得稅前扣除。無需出具發票的,購貨方就可以相關收據、合同等證明材料作為入賬憑證稅前扣除。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老師優先受償的金額包括利息賠償金違約金吧?但是建設工程的優先受償金額是例外?
答: 學員你好 優先受償的金額不包括利息賠償金違約金,承包人的優先受償權不包括利息。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的保護范圍有法律的明確界定,根據國務院相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承包人對超過期限而未得到支付的相應建設工程價款衍生的部分項目的優先權不予支持,包括利息在內,還有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等。結算以招投標文件、中標通知書為準;數份合同均無效則以實際履行的合同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