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稅劍法盾
職稱: 法律職業資格(律師),注冊稅務師資格(稅務師),會計師-稅務會計,會計領軍人才,法院陪審員
2022-08-10 13:50
你好,文號沒看到,這個可以參考一下: 在湖北省內,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的1.5%;未安排殘疾人就業或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應當繳納殘保金。
一、申報繳款
1、計算公式。殘保金年繳納額 =(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1.5%—上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或當地社平工資的2倍,取低值)。
2、準確把握。“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是指用人單位在編人員或依法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含1年)勞動合同(服務協議)的人員,季節性用工應當折算為年平均用工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是指經本地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審核認定的殘疾人就業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 按用人單位上年在職職工工資總額除以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計算。
3、安殘審核。用人單位應于每年4月30日前向所在地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申報上年本單位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逾期未申報的,視為未安排殘疾人就業。
4、申報繳款。殘保金實行屬地管理,用人單位持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的審核結果向所在地的稅務機關申報繳納。我市殘保金一般按年計算,減并征期按年繳納。
5、特別提醒。用人單位總機構和分支機構不在同一縣(市、區)的,應分別在各自機構所在地的稅務機關申報繳納殘保金。
二、優惠政策
1、上限標準。殘保金征收標準上限,按照當地社會平均工資2倍執行。當地社會平均工資按照所在地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和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加權計算,以當地政府統計部門公布的數據為準。
2、人數確定。用人單位依法以勞務派遣方式接受殘疾人在本單位就業的,由派遣單位和接受單位通過簽訂協議的方式協商一致后,將殘疾人數計入其中一方的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和在職職工人數,但不得重復計算。
3、分檔征收。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對殘保金實行分檔減繳政策。其中: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達到1%(含)以上,但未達到1.5%的,按應繳費額的50%繳納殘保金;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在1%以下的,按應繳費額的90%繳納殘保金。
4、部分免繳。自工商登記注冊之日起3年內,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在職職工總數30人以下(含)的小微企業,免征殘保金;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職職工人數在30人以下(含)的企業,暫免征收殘保金。
5、困難減免。用人單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災害或其他突發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經濟損失,可以申請減免或者緩繳殘保金。減免的最高限額不超過1年的殘保金應繳額,申請緩繳的最長期限不超過6個月。
三、安殘途徑
1、線下招聘。各類用人單位可以自主招聘,也可以到單位所轄的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進行招聘登記,還可以通過各地殘聯合作的職業中介機構開展殘疾人專場招聘活動。
2、線上招聘。用人單位可登錄“中國殘疾人就業創業網絡服務平臺”(https://www.cdpee.org.cn/)發布招聘信息,也可通過此平臺招聘合適的殘疾人員工。
3、特別提醒。用人單位應充分認識殘保金制度作用,增加殘疾人就業崗位,形成就業增、成本降的良性循環,實現殘疾人就業與用人單位健康發展互利共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