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樸老師
職稱: 會計師
2022-05-13 10:06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歸集范圍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40號)(列舉法)
1、人員人工費用
2、直接投入費用
3、折舊費用
4、無形資產攤銷費用
5、新產品設計費,新工藝規程制定費,新藥研制的臨床試驗費,勘測開發技術的現場試驗費
6、其他相關費用
一、人員人工費用
指直接從事研發活動人員的工資薪金、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以及外聘研發人員的勞務費用。
接受勞務派遣的企業按照協議,(合同)約定支付給勞務派遣企業,且由勞務派遣企業實際支付給外聘研發人員的工資薪金等費用,屬于外聘研發人員的勞務費用。
工資薪金包括按規定可以在稅前扣除的對研發人員股權激勵的支出。
直接從事研發活動人員
研究人員:這主要從事研究開發項目的專業人員。
技術人員:指具有工程技術、自然科學和生命科學中一個或一個以上領域的技術知識和經驗,在研究人員指導下參與研發工作的人員。
輔助人員:指參與研究開發活動的技工。
外聘研發人員:指與本企業或勞務派遣企業簽訂勞務用工協議(合同)和臨時聘用的研究人員,技術人員,輔助人員。
二、直接投入費用
(1)研發活動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動力費用。
(2)用于中間試驗和產品試制的模具、工藝裝備開發及制造費,不構成固定資產的樣品、樣機及一般測試手段購置費,試制產品的檢驗費。
(3)用于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的運行維護、調整、檢驗、維修等費用,以及通過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用于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租賃費。
【注意1】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用于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同時用于非研發活動的,企業應對其儀器設備使用情況做必要記錄,并將其實際發生的租賃費按實際工時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發費用和生產經營費用間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計扣除。
【注意2】企業研發活動直接形成產品或作為組成部分形成的產品對外銷售的,研發費用中對應的材料費用不得加計扣除。
產品銷售與對應的材料費用發生在不同納稅年度且材料費用已計入研發費用的,可在銷售當年以對應的材料費用發生額直接沖減當年的研發費用,不足沖減的,結轉以后年度繼續沖減。
三、折舊費用
用于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的折舊費。
1.用于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同時用于非研發活動的,企業應對其儀器設備使用情況做必要記錄,并將其實際發生的折舊費按實際公司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發費用和生產經營費用間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計扣除。
2.企業用于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符合稅法規定且選擇加速折舊優惠政策的,在享受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時,就稅前扣除的折舊部分計算加計扣除。
四、無形資產攤銷
用于研發活動的軟件、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包括許可證、專有技術、設計和計算方法等)的攤銷費用。
【注意】符合稅法規定且選擇縮短攤銷年限的,在享受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時,就稅前扣除的攤銷部分計算加計扣除。
五、設計費用
指為新產品和新工藝進行構思、開發和制造,進行工序、技術規范、規程制定、操作特性方面的設計等發生的費用。包括為獲得創新性、創意性、突破性產品進行的創意設計活動發生的相關費用。
六、其他相關費用
與研發活動直接相關的其他費用,如技術圖書資料費、資料翻譯費、專家咨詢費、高新科技研發保險費,研發成果的檢索、分析、評議、論證、鑒定、評審、評估、驗收費用,知識產權的申請費、注冊費、代理費,差旅費、會議費等。此項費用總額不得超過可加計扣除研發費用總額的10%。
其他相關費用限額=《通知》第1條第1項允許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中的第1項至第5項的費用之和*10%/(1-10%)
其他相關費用實際發生數小于限額時,按實際發生數計算稅前加計扣除數額
其他相關費用實際發生數大于限額時,按限額計算稅前加計扣除數額





夢田 追問
2022-05-13 10:12
樸老師 解答
2022-05-13 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