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師您好,請教關于出租土地使用權的問題。 A將土地使用權出租給B,合同期限為10年。 B又將該土地使用權出租給C,合同期限卻是30年。C將土地用于工業生產。10年到期后,B與C不愿歸還土地給A,并且B未經A允許將土地租賃給C請問,A與B是否要承擔法律責任?需要承擔什么法律責任。
答: 同學你好,a不用承擔法律責任的,b要承擔違約責任
租賃三要素不包括( )。A. 存在一定期間B. 存在已識別資產C. 資產供應方向向客戶轉移對已識別資產使用權的控制D. 出租人將資產的使用權讓與承租人以獲取對價的合同怎么理解D錯了呢?有反例幫忙記憶嗎?
答: 你好,出租人將資產的使用權讓與承租人以獲取對價的合同,比如租房,就是把房屋的使用權讓與承租人獲得對價。
報考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對學歷有什么要求?
答: 報名中級資格考試,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老師,廠房租賃合同,我們是承租房,12月份合同到期,使用權資產金額為0,但是還欠房租沒有支付,租賃負債有余額,需要確認使用權資產嗎
答: 您好,同學,在初始租賃的時候需要確認使用權資產,租賃期限應該在一年以上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