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地產公司開發的樓盤,一層為商鋪,其余為住宅。住宅已經全部售出,商鋪銷售很困難,長時間無法出售。于是公司決定在等待銷售期間將商鋪出租,但是也只能出租一部分。問題:出租部分是否需要轉入投資性房地產?沒有出租部分也在招租,是否也應該轉為投資性房地產?如果轉為投資性房地產,并且采用成本模式,折舊應該怎么提?如果后續又把商鋪出售了,應該怎么處理?如果租期屆滿,沒有租出去也沒有賣出去,如何處理?
陪你考證的初級班主任
于2022-04-13 09:32 發布 ??1195次瀏覽
- 送心意
樸老師
職稱: 會計師
2022-04-13 13:02
同學你好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3號--投資性房地產
第二條 投資性房地產,是指為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或兩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產。投資性房地產應當能夠單獨計量和出售。
第三條 本準則規范下列投資性房地產:
(一)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權。
(二)持有并準備增值后轉讓的土地使用權。
(三)已出租的建筑物。
由于房產部分出租,是偶發,偶發會導致不能單獨計量和出售,因此不需確認為投資性房地產,作為固定資產管理和確認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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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投資性房地產入賬時成本是公允價值,所以非投資性房地產轉換成投資性房地產-成本是公允價值。
投資性房地產的賬面價值已經是調了公允的,所以用賬面價值轉換就可以了。
2021-12-17 22:07:15

你好,第四個是投資性房地產
2019-06-18 20:00:29

和固定資產計提折舊的方法一樣
所以表格也一樣的
2.可以的
2021-09-01 13:21:49

您好!
若自用房地產是采用成本方式計量的是可以轉的 ,若采用公允價值模式是不可以
2020-07-02 11:41:58

科目是:投資性房地產減值準備
2019-04-18 20: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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