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小規模納稅人四月開票的問題,現通知如下:1)小規模納稅人4月已開具4月份以后業務的,已開專票3%的,企業不愿意做廢,視同放棄享受優惠政策;2)小規模納稅人4月開具4月以后業務,使用稅率專票1%、普票3%、普票1%、普票0%,都視同不規范,需作廢處理。開了專票1%,作廢后選擇開具專票3%或普票“免稅”;開了普票3%或1%或0%,作廢后選擇開具普票“免稅”。=======如果開了專票3%不做廢就放棄優惠,后邊又讓作廢1%的專票開具3%的專票,怎么理解呢?謝謝
ring
于2022-04-12 12:24 發布 ??1723次瀏覽
- 送心意
樸老師
職稱: 會計師
2022-04-12 12:29
同學你好
直接四月只能開3%的專票
相關問題討論

都適用,就是利潤總額進行衡量的
2018-05-21 11:46:35

財稅2019.13和國家稅務總局2019年第4號公告你去看下文件
2019-04-29 17:15:29

你好 湖北省增值值 免稅
2020-04-20 14:40:05

月不超過3萬或者季不超過9萬免增值稅 所得稅小微利潤減半的20%
2017-12-13 09:56:49

你好,要點一:月銷售額10萬以下小規模納稅人免增值稅
來看本次減稅要點:
一是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
二是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三是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以及宏觀調控需要確定,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可以在50%的稅額幅度內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四是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已依法享受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耕地占用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優惠政策的,可疊加享受《通知》第三條規定的優惠政策。
五是《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創業投資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1月20日,稅務總局明確了一些落地的細節問題。對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季度銷售額未超過30萬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超過10萬元,但扣除本期發生的銷售不動產的銷售額后未超過10萬元的,其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取得的銷售額免征增值稅。
2019-11-20 06:5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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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ng 追問
2022-04-12 13:51
樸老師 解答
2022-04-12 1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