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供應商,給客戶供貨,但是又在客戶那里拿了我 問
同學,你好 嗯,是可以的 答
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扣繳端中提示:“您輸入的證件號 問
你好,一般是身份證號碼輸錯了。 答
你好,老師,去年暫估的成本,今年5月收到發票,如何沖銷 問
同學,你好 紅沖之前的暫估分錄,然后按照發票重新做。不需要用到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 答
3月份工資:應發工資:61465單位社保:30110.78元,個人 問
計提工資 借管理費用等61465 貸應付職工薪酬應付工資61465 答
手續費不算到成本里面嗎? 問
?同學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請稍等 答

自然人在出生之前不可以成為法律關系的主體。這句話錯誤,怎么理解,可以成為特殊主體,能舉例嗎
答: 您好,就是這樣的,在沒有出生之間,是沒有法律關系的
自然人的不作為是法律關系的客體么?
答: 你好,是的(自然人的不作為是法律關系的客體) 自然人是法律關系的主體
報考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對學歷有什么要求?
答: 報名中級資格考試,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老師:請問自然人在出生之前為什么能作為法律關系的主體?
答: 同學你好,自然人在出生之前的某些情況下將胎兒視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 胎兒不是自然人。只有出生后才能算做自然人。凡涉及胎兒利益保護時,包括遺產繼承、對胎兒的侵權損害、贈與或者遺贈等,法律上將胎兒視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其權利和利益由此可以受到法律的保護。根據《民法總則》第16條:涉及遺產繼承、接受贈與等胎兒利益保護的,胎兒視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但是胎兒娩出時為死體的,其民事權利能力自始不存在。根據這條民法總則的規定,在涉及遺產繼承、接受贈與等胎兒利益的保護,胎兒視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對胎兒保留份額的處理,依胎兒出生時是死體還是活體而不同: 1、如果胎兒出生時是活體的,則該保留份額為該嬰兒所有,可由其母親代為保管。 2、如果胎兒出生后不久即死亡,則該保留份額為該嬰兒所有,但應由該死嬰的法定繼承人按法定繼承處理。 3、如果胎兒出生時即為死胎,則該保留的份額由被繼承人的繼承人再分割。


安安 追問
2022-04-10 23:18
小鎖老師 解答
2022-04-10 2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