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之日,和裁決之日,分別是指什么,有什么區別,如何區分
學堂用戶蛋妮
于2022-04-08 13:37 發布 ??1625次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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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超老師
職稱: 注冊會計師,中級會計師
2022-04-08 13:41
你好
判決和裁定都是法院作出的。裁決是仲裁機構作出的。
(1)判決是解決案件的實體問題,作出案件結論和決定,而裁定主要是解決程序問題,如人民法院作出駁回起訴,撤銷原判,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等裁定,是適用裁定解決程序問題。
(2)在一個案件中,發生法律效力并被執行的判決只有一個,而發生法律效力的裁定可以有若干個。
(3)判決必須用書面形式表現出來,而裁定既可用書面形式,又可用口頭形式,口頭裁定作出后,記入筆錄即可。
(4)上訴、抗訴期限不同。不服第一審民事、行政判決的上訴期限為15日,而不服第一審,民事、行政裁定的上訴期限為10日。不服第一審刑事判決的上訴、抗訴期限為10日,而不服第一審刑事裁定的上訴、抗訴期限為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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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判決和裁定都是法院作出的。裁決是仲裁機構作出的。
(1)判決是解決案件的實體問題,作出案件結論和決定,而裁定主要是解決程序問題,如人民法院作出駁回起訴,撤銷原判,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等裁定,是適用裁定解決程序問題。
(2)在一個案件中,發生法律效力并被執行的判決只有一個,而發生法律效力的裁定可以有若干個。
(3)判決必須用書面形式表現出來,而裁定既可用書面形式,又可用口頭形式,口頭裁定作出后,記入筆錄即可。
(4)上訴、抗訴期限不同。不服第一審民事、行政判決的上訴期限為15日,而不服第一審,民事、行政裁定的上訴期限為10日。不服第一審刑事判決的上訴、抗訴期限為10日,而不服第一審刑事裁定的上訴、抗訴期限為5日。
2022-04-08 13:41:36

1、判決中解決案件的實體問題,而裁定既解決實體問題,也解決程序問題。適用裁定解決的實體問題,如在執行期間依法減刑、假釋等;解決的程序問題,如駁回自訴,撤銷原判,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以及當事人耽誤期限,人民法院對其提出的繼續進行應當在期滿以前完成的訴訟活動的申請是否準許時,可以適用裁定處理。
2、在一個案件中,發生法律效力并被執行的判決只有一個,而發生法律效力的裁定可以有若干個。
3、判決必須用書面形式表現出來,而裁定既可用書面形式,又可用口頭形式。口頭裁定作出后,記入筆錄即可。
4、上訴、抗訴期限不同。不服第一審刑事判決的上訴、抗訴期限為10日,而不服第一審裁定的上訴、抗訴期限為5日。裁定書是裁定的書面形式。其格式、寫法和署名,與判決書基本相同,只是內容相對簡單。
2020-07-30 07:49:30

同學你好
民事判決,是人民法院代表國家行使審判權,依照法律,對審理終結的訴訟案件或者非訴訟案件,就當事人民事實體權利義務的爭議,或者就確認具有法律意義的事實作出的決定,民事判決的書面形式,就是民事判決書。
民事裁定,是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或者在民事案件執行的過程中,為保證審判工作的順利進行,就發生的訴訟程序問題作出的決定。民事裁定的書面形式,就是民事裁定書。
民事裁定和民事判決,雖然都是人民法院在民事訴訟過程中作出的決定,都具有法律上的效力,但是,二者又不相同:
1、適用的事項不同。裁定解決的是訴訟過程中的程序性問題,目的是使人民法院有效地指揮訴訟,清除訴訟中的障礙,推進訴訟進程。判決解決的是當事人雙方爭執的權利義務問題,即實體法律關系,目的是解決民事權益糾紛,使當事人之間的爭議得以解決。
2、作出的依據不同。裁定根據的事實是程序性事實、依據的法律是民事訴訟法,可以在訴訟過程中的任何階段作出。判決根據的事實是人民法院認定的民事法律關系發生、變更和消滅的事實,依據的法律是民法、婚姻法、繼承法、經濟法等實體法,判決只能在案件審理的最后階段作出。
3、形式、上訴范圍、上訴期限和法律效力不同,裁定可以采取口頭形式或者書面形式,而判決必須采取書面形式。裁定只有不予受理、對管轄權有異議的和駁回起訴的裁定,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準許當事人在裁定后10日內上訴,其他裁定一經作出,立即生效;而判決允許上訴的范圍比較廣泛,地方各級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審判決,在判決作出后15日內準許上訴。裁定的效力可以相應改變,如對中止訴訟的裁定,在中止訴訟的原因消除后,應作出恢復訴訟程序的新裁定;而判決的效力及于實體,非經法定程序不得改變。
2021-02-18 15:34:51

你好
裁定是人民法院對程序性問題作出的處理結果。
判決是人民法院對實體性問題作出的處理結果。
裁決是對裁定和判決二者的統稱。
2018-07-18 12:10:30

判決是法院對爭議雙方的實體權利義務問題作出的裁判。例如判處被告人刑罰,支持或者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判決撤銷具體行政行為。
裁定是法院對訴訟、執行中程序性的事項作出的裁判。例如裁定駁回管轄權異議,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駁回起訴,裁定中止訴訟,裁定終結執行等等。對裁定的上訴裁判一律用裁定。破產程序一律用裁定,死刑復核基本上都用裁定,例外情況為判決。
2020-04-04 23: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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