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12月,王某為境內某企業提供咨詢取得勞務報酬40000元,道過境內非營利性社會團體將其中9000元捐贈給貧困地區。要求:以元為單位,計算王某上述所得應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答: 您好,計算過程如下 勞務報酬應納稅所得額=40000*(1-20%)=32000 捐贈扣除限額=32000*30%=9600, 實際捐贈是9000, 所以稅前允許扣除9000 應交個稅=(40000*(1-20%)-9000)*30%一2000
個人通過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和國家機關向紅十字事業的捐贈,在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時,準予在稅前全額扣除但是前面一道判斷題說是錯誤的,按30%扣除,所以這道題就應該選擇ABCD
答: 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進行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國務院規定對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實行全額稅前扣除的,從其規定。 目前,允許全額稅前扣除的有以下六類情形: 第一類: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捐贈支出。 第二類:個人向教育事業的捐贈。 第三類:個人向特定基金會捐贈支出。 第四類:個人向紅十字事業的捐贈。 第五類:個人對公益性青少年活動場所捐贈。 第六類:個人向老年服務機構的捐贈。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對于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如果賬面有利潤,還用繳納個人所得稅嗎?
答: 你好,登記類型是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