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1月工資做好后,2月不發(fā),3月發(fā)工資加申報,那1月工資單上的個稅怎么提前算出來的?1月工資單在2月15做帳前就要算好了的
答: 你可以在自然人扣繳客戶端先預算的
我今年3月份在申報2020年度個稅時發(fā)現(xiàn),還有2020年其他公司做的1月份工資單,于是我把1月份工資單申訴掉了(因為1月份我已經(jīng)不在職)今天那個公司會計打電話給我說,12月的工資是2020年1月份發(fā)的,個稅也是在1月份交的,所以才會有這個1月工資單 ,這個解釋不對吧?
答: 你好, 這個解釋是正確的,個稅確實是在1月交的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wǎng)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fā)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這是12月工資分為兩部分 :一部分是轉(zhuǎn)正5000元/月,從上月18號開始轉(zhuǎn)正, 一部分是試用期4500元/月,從1-17號的,7-11號請假(3天喪假算工資,2天事假不算工資) ,老師,幫我看下這張工資單這樣算對不
答: 我感覺不對,基本工資應該是(4500/30*17)%2b(5000/30*12)=4542-367.82(考勤扣款)=4174.18啊,怎么是4337.47-367.82?

